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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燥制度是砖坯进行干燥时的条件总和、它包括干燥时间、进人和排出干燥介质的温度和相对湿度,砖坯干燥前的水分和干燥终了后的残余水分等。 目前,耐火材料大中型企业多采用隧道干燥器对砖坯进行干燥,干燥时间以推车间隔时间表示。推车时间间隔的确定应考虑如下因素物料的性质和结构、砖坯的形状和大小、坯体最初含水量和干燥终了对残余水分的要求干燥介质的温度、湿度和流速、干燥器的结构策通常,推车间隔时间为15~45 min,大型和特异型制品,在进入干燥器之前,应自然干燥24~48 h再进人干燥器,以防止干燥时过快面出现开裂。 干燥器内压力制度,一般应采用正压操作,防止冷空气吸入。如采用废气作为干燥介质时,应采用微负压或微正压操作,避免烟气外逸,影响工人健康。砖坯干燥残余水分根据下列因素确定:
残余水分过低是不必要的,因为要排出最后的这一部分水分,不但对干燥器来讲是不经济的,而且过干的砖坯因脆性而给运输和装窑带来困难。干燥砖坯残余水分的要求一般为:黏土制品2.0%~1.0%,高铝制品2.0%~1.0%,硅质制品0.5%~1.0%,镁质制品小于1.0%。 耐火制品的干燥设备有隧道干燥器、室式干燥器以及其他类型的干燥器。干燥方式分为自然干燥、气体介质强制对流干燥、微波干燥、电干燥等。 上一篇粘土砖制品烧成阶段介绍下一篇回转窑介绍及煅烧优缺点 |